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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多党合作制度的理论创新

发布时间:2009-05-22字体:【】【】【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全方位、深层次的理论创新和发展,其内容十分丰富。
  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政治发展道路对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政治制度发展起着方向性、指导性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探索出的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的政治发展道路。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多党合作就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2005年2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并指出“这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一条重要经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我国多党合作政党制度建设的首要要求,从而为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依据和明确的指导方向。
  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
  强调制度建设是对强调经济建设的新发展。这种新发展从制度上排除了可能发生的人为干扰,保证了经济建设的持续性。进行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把长期以来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经验和正确的理论概括出来,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强调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一年时间的共同努力,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凸现了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显著特点。制度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这个文件是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重要体现。《意见》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新的论述,理论上有新的发展: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多党合作中必须坚持和遵循的六条重要政治准则;强调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在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以及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政策上有了新的突破;在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方面,明确了新的要求,贯彻执行有了新的举措。
  2005年2月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提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五个坚持”:第一,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二,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第三,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第四,要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五,要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这“五个坚持”对于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保证多党合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意见》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作出了科学规范,是指导新时期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理论发展。《意见》的制定实施,体现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于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增强我国政治体制的活力,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胡锦涛同志对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02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时,提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有优势。希望各民主党派要继承和发扬老一代领导人的优良传统,把民主党派建设成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2004年1月17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茶话会上,提出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努力方向,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为此必须要提高、打造四种能力:即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之后,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了许多新举措。
  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还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提出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保持和促进我国政党关系和谐,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高度重视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发展了我国各政党民主团结、生动活泼的良好政治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选择,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巨大的优越性,它为正确处理我国政党关系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
  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必须把握好的几个方面:“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这“四个既要又要”是坚持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正确处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发展多党合作理论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内容十分丰富。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更加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理论将更加丰富。


  (作者王小鸿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