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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知识二:性质

发布时间:2014-02-13字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具有组织上的广泛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法宝。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在不同时期发挥过不同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实现大团结、大联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人心、团结力量。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伟大创举,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智慧的结晶,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我们党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个字作为处理政党关系的指导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一党制和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其显著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必然结论。人民政协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载体,积极为参加政协的单位和委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构建舞台,拓展渠道,让全体委员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表意见,促进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大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与人民政协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最重要的形式。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是:一个在决策前协商,一个在协商后表决作决策,一个在决策后执行,三者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人民政协在这一体制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提出提案、组织视察、开展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祖国统一、开展对外交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