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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崇川区委员会界别活动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05-16字体:【】【】【

(政协崇川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主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是人民政协有别于其他组织的重要特征,也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优势所在。为进一步按照政协的界别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调动各界别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界别活动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率先现代化、再造新崇川”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第三条 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安排大会发言时,各界别可以本界别名义提交大会发言材料,申请大会发言。

第四条区政协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各界别可单独开展活动,并可邀请其他界别的委员参加;界别委员人数少的,也可由几个界别联合开展活动。

第五条各界别按照“有能力、有实力、有热情”的要求推选活动召集人。各界别或几个界别联合开展活动时,根据人数比例安排召集人。建立界别活动召集人例会制度,区政协一般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界别召集人例会。界别活动召集人的主要职责:一是根据区政协的工作部署和本界别的特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和落实;二是负责召集本界别全体委员活动,一般每年至少组织1次活动;三是加强与本界别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总结本界别的活动情况,在区政协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交流工作。

第六条界别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组织委员开展学习活动。二是组织委员开展与本界别相关的专题调研、界别视察、座谈讨论。三是组织委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七条界别活动在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主席会议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界别活动工作,主席会议成员带头参与界别活动;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做好界别活动联系、协助、协调、推动工作。

具体联系分工如下:

提案委员会:民主党派界

学习文史和文教卫体委员会一组:中共界

学习文史和文教卫体委员会二组:新闻界、文艺界,教育界、体育界,医卫界

经济科技委员会一组:工商界

经济科技委员会二组:经济界,科技界

城市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特邀界

社会法制和民宗侨台委员会一组:工会界、共青团界,妇联界,无党派界

社会法制和民宗侨台委员会二组:少数民族界、宗教界,侨联界、台联界、农业界

第八条各界别要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与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关系。区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为界别活动做好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并通过各种途径交流各界别活动情况和经验,不断把界别活动引向深入。

第九条 加强对界别活动的宣传。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新闻媒体对界别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第十条 本办法经区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